机构职能 | (一)承担国家、省、市部署的重大调查任务,配合开展全县农业普查、经济普查工作。承担相关业务培训和各阶段业务技术指导工作。 (二)承担上级统计部门和县委、县政府安排的各项调查和评价工作。 (三)参与拟定和实施全县社会经济调查方案。承担全县规模(限额)以下企业抽样调查服务保障工作。 (四)承担全县统计资料档案管理和征集工作。指导镇街开展统计资料管理有关工作。 (五)承担统计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 (六)承担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工作。 (七)承担相关行业和领域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工作。 (八)完成县统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