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 负责拟定全县环境卫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环境卫生行业管理的指导和监督考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环境卫生重点整治活动工作;负责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处置管理的指导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全县环卫科研开发、业务培训交流工作;指导全县城市园林绿化工作;负责拟定园林绿化工作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标准、建设指标体系,并监督实施。负责占用城市园林、绿地和城市建设项目中园林绿地率的审核认定工作。参与制定城市生态发展、环境治理规划。指导全县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和城市园林植物保护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