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莒南县交通运输局印发《全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实施方案》(莒南交政字〔2019〕38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就《实施方案》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县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县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莒南安发〔2019〕17号)和市局《关于印发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部署要求,在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开展为期半年的安全生产集中整治,特制定本方案。
二、主要整治内容
一是共性整治问题。共性整治重点主要包括政治站位不高问题;红线意识不强问题;安全责任缺位问题;隐患排查治理不扎实问题;三个不到位问题。
二是各领域整治重点。主要包括道路旅客运输整治;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整治;城市客运整治重点;公路运营整治;交通工程施工整治;货车超限运输整治;行业消防安全整治;高铁周边环境整治。
三、整治时间
集中整治从即日起至2020年5月底结束。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切实把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作为当前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重要举措,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强化工作保障,确保取得实效。
(二)统筹协调推进。各单位要将集中整治与元旦春节、春运、全国两会安全保障等重点工作有机结合,确保各项工作不断不乱、相互融合促进,取得预期效果。要坚持标本兼治,着力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同步推进建立风险研判机制、决策风险评估机制、风险防控协同机制、风险防控责任机制,实现重大风险可控、重大隐患清零。加强与公安、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畅通信息传递和共享渠道,深化协作联动和联合执法,形成工作合力。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加大宣传力度,营造集中整治良好工作氛围。
(三)加大督导力度。各单位要将立查立改、边查边改和排查整改、执法查处、督查督办贯穿集中整治全过程。要加强集中整治工作的跟踪指导,及时掌握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科学有效解决存在的问题,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依法严厉处罚,并依法依规纳入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情节严重的按程序纳入安全生产联合惩戒“黑名单”,严格督促企业整改到位。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曝光等手段加强督查检查,确保集中整治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四)严肃追责问责。落实执法检查责任制,对检查发现或着职工群众举报的违法违规行为不立案、不处罚、不作为、不监督整改的,对相关监管执法人员一律按失职查处;对一罚了之,跟踪整改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一律按渎职论处。要公示执法处罚结果,并推送到“信用山东”平台;对纳入安全生产领域“黑名单”管理的失信单位实施联合惩戒。严肃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对造成死亡一人、重伤三人以上的事故,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对生产、作业负有组织、指挥或管理职责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等人员,以及直接从事生产、作业人员的刑事责任。深入开展“打非治违”,形成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高压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