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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由莒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编制。报告主要包括六部分: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表,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统计表,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莒南县政府门户网站“莒南县人民政府”(www.eoche.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莒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莒南县南环路中段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邮编:276600;电话:0539-7212734;传真:0539-7919190;电子邮箱:jnxgtjxxzx@ly.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力度,持续完善信息公开配套制度,有力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切实提高了信息的透明度。
(一)主动公开
2024年,我局主动公开信息373条,其中规划计划信息23条,财政信息4条,行政执法公示信息11条,人大建议办理信息5件,政协提案办理信息4件,征收土地信息14条,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信息26条,不动产登记信息266条,公示公告信息8条,及其他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12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我局办理依申请公开类申请37件(当面申请3件、信函申请31件、网络申请3件),主要涉及土地征收领域。其中予以公开8件,部分公开18件,不予公开11件。所有案件均受理并在法定时限内回复申请人。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不当引发的泄密事件以及擅自发布上级机关政府信息或上级政府其他信息等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行政复议1宗,无行政诉讼。2024年依申请公开申请数量比2023年减少15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进一步细化公开范围,优化公开程序,健全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谨、及时、准确。二是进一步规范公开的内容、形式和要求,明确科室工作职责和公开流程,要求各科室抓好职责范围内的信息公开工作。三是制定完善的政务信息公开实施办法、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切实推动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得到深化落实。
(四)平台建设
坚持把县政府门户网站作为单位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积极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作用,及时、全面公开机构概况、通知公告、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的动态等信息,本着“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2024年,主动公开信息373条。利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全年土地征收12个国有批次和3个单独选址项目已全部在网上公开,切实保证了群众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五)监督保障
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充实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和牵头科室,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各科室每季度向领导小组汇报一次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确保应公开尽公开。不定时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培训会,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表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统计表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上传信息分类不明确。政府信息公开时,部分信息未严格按照栏目设置分类上传,为信息统计增加了难度。二是信息管理方面仍存在不规范、不全面等问题。
(二)改进措施
一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重点做好机构职能、法律法规政策、发展规划、行政执法及动态信息的分类,保证栏目内信息的完整性和针对性。
二是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评内容,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检查评估、培训宣传等工作制度,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收费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收取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4年,我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围绕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职责,及时主动公开涉及群众利益的相关信息,如行政执法公示,土地征收和不动产登记等。持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充分发挥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作用。
(三)本年度建议和提案办理情况
2024年,我局承办人大代表建议5件,按其意愿主动公开2件。承办政协提案4件,按其意愿主动公开1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创新情况
严格按照上级部署要求,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讨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筹安排部署,通过组织召开大讲堂等活动向全局干部职工宣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和要求,持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提升信息公开水平。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莒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