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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由莒南县医疗保障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24年临沂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莒南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有关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编制。本报告主要包括六部分: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莒南县政府门户网站“莒南县人民政府”(www.eoche.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莒南县医保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莒南县城区北城新区政务中心7楼726室;邮编:276600;电话:0539-7223699;公务邮箱:jnxybj@ly.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2024年,县医保局主动公开信息135件。其中,部门公告类信息51件,公开占比37.78%;社会保险类信息35件,公开占比25.93%;业务动态类信息23件,公开占比17.04%;建议提案类信息9条,公开占比6.67%;其他类信息17件,公开占比12.58%。
(二)依申请公开。2024年,县医保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3件,与上年度持平。申请人均为自然人,按照流程在规定时限内答复申请人,无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的依申请公开信息。为更好的做好依申请公开信息工作,县医保局安排专人到县政府办公室学习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工作,确保答复流程规范。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遵循“谁公开、谁负责”原则,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严格审查程序和审查标准,常规类信息由分管负责人签批,中药类信息由主要负责人签批,加强对上网信息的保密管理,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
(四)平台建设。为确保医保民生职能充分发挥,县医保局在县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参保信息12条、医保基金使用信息4条、医疗救助信息4条、长护险评估信息31条,接受参保群众及社会监督,确保医保基金使用公开、透明。
(五)监督保障。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方法举措,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学习型机关建设培训议程,2024年度,通过“固定学习日”对全体工作人员培训1次;组织各科室相关人员学习政务公开工作平台操作流程和信息发布流程,进一步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表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统计表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政务公开力量相对薄弱;政务公开意识需要提高。改进情况:配齐政务公开专职人员,配强政务公开力量,定期到县政府办公室学习,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树牢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工作理念,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及时公开,以信息公开推动阳光医保建设。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4年,县医保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4年,莒南县医疗保障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4年,县医保局承办人大代表建议3件,政协委员提案6件,均按时答复。充分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沟通,征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同意,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无。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年度报告统计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