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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由莒南县民政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24年临沂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莒南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有关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编制。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组成。
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莒南县政府门户网站“莒南县人民政府”(www.eoche.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莒南县民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莒南县黄海西路16号309室;邮编:276600;电话:0539-7317366;公务邮箱:jnxmzj@ly.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优化主动公开机制,清单化管理主动公开事项。加强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力度,动态更新县政府门户网站民政信息公开内容,满足不同群体需求。信息发布有力有效,回应群众关切及时。全年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46条。突出民政主责主业和群众关注重点热点,共公开重点领域政府信息280条,其中,行政执法公示公布信息22条;社会救助公布各项清单类信息105条;社会福利公布各项清单类信息16条;养老服务公布各项清单类信息135条;公共监管信息2条。
(二)依申请公开。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提升依申请公开答复质量,有效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2024年,莒南县民政局共收到1件自然人依申请公开信息,内容为申请公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较去年减少2件,已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办理,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做好公开专栏内容保障,及时、集中、规范公开群众普遍关注的重点领域内容。二是严格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公开原则,推动应公开尽公开,提高文件主动公开比率。2024年,未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
(四)平台建设。加强县政府网站日常内容维护,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审核与更新,保证信息的准确性与时效性。更新信息涵盖行政执法、民生保障、政务服务等领域,确保群众能够精准定位所需信息。持续强化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推动政务信息多平台同步发布。
(五)监督保障。一是根据人员调整和职责职能变化,及时调整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专管、局办公室负责协调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二是坚持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在网站上公布监督联系方式,有效推进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三是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培训会议,进一步提升我局干部职工政务公开工作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表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统计表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年度省、市、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保质保量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但仍然有需要改进的地方。
(一)存在问题。一是公开主要集中在县政府网站,其他途径采用较少,公开的渠道不多,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还有待进一步丰富。二是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涉及面广、推进过程中遇到细节问题较多,实践过程中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二)改进情况。我局将进一步优化栏目设置、丰富技术手段、拓展公开平台,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技术支撑能力。进一步丰富政务公开内容和形式,加大与新闻媒体沟通交流、政府信息采集和发布力度,提高信息质量,全方位、多角度报道民政要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重点公开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
本年度对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未收取任何费用。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对重点领域专栏应建尽建,设置了行政执法公示、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多项重点领域专栏,细化公开内容,做好专栏日常维护工作,全方位、多维度提升群众获取信息的便利度。
(三)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2024年,县民政局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3件、政协委员提案4件,7件办理结果已及时在政府网站公开。
(四)政府信息创新情况
一是拓展政策解读维度。制作“主播说政策”政策宣传视频,以期通过简明问答的形式,详细解释民政相关政策适用对象、主要内容、补助标准、申请流程等内容,提升民政服务对象政策知晓度。进一步提升政策解读质量水平。二是拓宽信息公开方式方法。借助县政府网站、莒南首发“莒南县民政局”部门号等多种方式提供信息公开查询渠道,坚持多平台多举措同向发力,及时总结报送公开创新经验做法,今年以来4篇信息被市政府网站“政务公开看临沂”栏目采用。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莒南县民政局
2025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