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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2024年团林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内容包括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电子版可在莒南县政府门户网站“莒南县人民政府”(www.eoche.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团林镇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莒南县团林镇府前街1号;电话:0539-7583010;电子邮箱:lgqtlz@ly.shandong.cn;邮编:276616)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团林镇共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49条,其中,履职依据2条,财政信息2条,组织管理2条,会议信息12条,重要领域信息88条,业务信息37 条,其他类信息6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团林镇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条,比2023年多1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已严格按照时间节点、答复规范予以答复。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不当引发的失泄密事件以及擅自发布上级机关政府信息或上级政府其他工作信息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严格按照上级政务公开工作相关要求,严格落实政务公开信息审查流程,所有内容经责任部门、分管负责人审查后进行公布。同时,加强与相关部门对接,了解工作动态,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全面、及时、准确。
(四)平台建设
坚持把县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第一时间发布镇街信息、重要会议、文件等及其他应主动公开信息。依托镇便民服务大厅打造政务公开专区,配备专用电脑,为群众提供网上咨询、公开信息查询等政务公开服务。
(五)监督保障
每年度至少进行一次政务公开专题培训,传达学习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最新要求和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的内容、程序、方式、时间等,着力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促使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强化督导检查,健全常态化监管机制,定期开展自查自纠,确保政务信息安全和信息规范。成立由镇主要领导牵头,分管领导任小组副组长的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公室,采用专人负责制,固定一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政务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表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统计表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团林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全部完成,但仍存在一些问题,表现在: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内容需要进一步丰富细化;二是工作人员业务水平还有待提高。下一步,团林镇将继续按照各项任务要求,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一是进一步加强与各部门之间的联系,及时公开相关信息,确保信息公开时效性。二是围绕政务公开流程、政策等,开展形式多样的政务公开业务培训。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
2024年,依申请公开未产生信息处理费用。
(二)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2024年,团林镇共接到人大建议1件,主要涉及团林新城社区物业管理等工作,已办结1件,办结率100%。未收到政协提案。
(三)落实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4年,团林镇紧扣各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结合镇域实际,逐项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及时、准确。遵循“谁公开、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三审”制度,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把关,确保信息完整、规范、合理合法。持续推进政府网站、便民大厅政务公开专区等线上线下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无
(五)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事项
年度报告统计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六)本机关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七)无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