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薄夫娜代表:
感谢薄夫娜代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提出的《关于提升基层卫生院服务能力的建议》收悉,经实地调研、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程序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分为准备、申报、专家评审、谈判、公布结果5个阶段,在目录调整过程中,评审专家对部分价格昂贵、易滥用或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提出限定支付范围。医保药品目录中部分品种的限定支付范围,是指符合限定支付所规定的情况下参保人员所发生的药品费用,可以按规定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限定支付范围并不是对药品法定说明书的更改,也不是对临床医师诊断、用药权力的限制,主要是为了加强药品使用管理,促进合理用药。
自医保局成立以来,国家医保局已连续7年开展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形成了常态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调整机制。调整程序规则更加完善,评审测算更加透明,企业对药品价格的预期更加客观理性。随着更多新药进入目录,患者受益水平将稳步提升,同时也将有效提振了医药行业加大研发创新的信心,有利于更好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2024年药品目录调整共新增91种药品,其中,肿瘤用药26种(含4种罕见病)、糖尿病等慢性病用药15种(含2种罕见病)、罕见病用药13种、抗感染用药7种、中成药11种、精神病用药4种,以及其他领域用药21种。由于部分药品有多个适应症或者个别疾病类别有重复(如罕见肿瘤),因此分类数大于总数。同时,调出了43种临床已替代或长期未生产供应的药品。本次调整后,目录内药品总数将增至3159种。其中,西药1765种、中成药1394种,肿瘤、慢性病、罕见病、儿童用药等领域的保障水平得到明显提升。在今年谈判/竞价环节,共有117种目录外药品参加,其中89种谈判/竞价成功,成功率76%、平均降价63%。
莒南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12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单位及电话:莒南县医保局7223699